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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将建立!

  有174人浏览   日期:2022-02-21

文章摘要: 来源|国.家卫健委近日,国.家卫健委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294号建议答复称,国.家卫健委高度重视国.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服......

 来源|国.家卫健委
 
近日,国.家卫健委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294号建议答复称,国.家卫健委高度重视国.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,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、药品器械、公共卫生、医疗服务、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,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。
 
目前,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基本完成HIS、LIS、PACS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,大多数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、区域影像诊断等信息系统。各省积极探索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,辽宁省实现卫生健康十余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;重庆市实现了全市跨区域、跨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调阅;湖南省实现了健康档案共享调阅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、统一预约挂号管理等。
 
国.家卫健委高度重视电子病历信息**,逐步完善信息**保障体系。通过数字化手段,保障患者病历信息**,防止个人病历信息外泄和盗用。要求严格执行信息**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,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、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,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要求储存在境内,加强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传输、共享应用的监督指导和**监管,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对外共享的**评估制度,确保信息**。
 
下一步,国.家卫健委将联合财政部、工业与信息化部等部门进一步研究相关支持政策,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网络覆盖水平,增强网络承载能力,推进全国各医疗机构医疗信息共享;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“五个一”服务行动,整合资源,促进多码融合应用服务,助力医疗信息化建设;深化落实《数据**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加强数据**管理、隐私保护,保障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信息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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