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行动以农村场镇、城乡接合部、人口密集地区等为重点区域,以药械零售企业、基层医疗机构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、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等为重点单位,重点检查特殊药品、中药饮片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、体外诊断试剂、角膜接触镜以及美白、祛斑、防晒、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,严查经营资质、购进渠道和产品是
否合法,证、票、货、款、账是否一致,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查验使用记录,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、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。
截至目前,共检查零售药店和药品使用单位1170余家,责令整改37家;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62家,责令整改9家;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00余家,责令整改11家;共查处违法案件72起。